
2025年4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促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質量發展提升監管質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的出臺,明確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等重大問題,標志著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定位的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為新時代新征程上推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激發了信心動力,必將成為行業高質量發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中國東方將深入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加強黨的領導,專注主責主業,深化改革轉型,強化風險防控,著力培養差異化的核心競爭力,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過程中加快推進自身高質量發展。
立足功能定位,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意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明確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調節的功能定位,強化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不斷提升監管質效。此次《意見》出臺,是繼2024年11月印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之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再次頒發的一部促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頂層設計文件,具有很強的系統性、指導性和針對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專門處置不良資產、化解金融和實體經濟風險的逆周期調節機構,是我國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意見》旨在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聚焦主責主業,深化改革轉型發展,平衡好功能性和營利性的關系,堅持把功能性放在首位,加強促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不斷提升服務化解金融和實體經濟風險的質效,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堅持全面系統,強化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
《意見》圍繞加強黨的領導、業務創新發展、強化風險管控、提升監管質效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統籌安排,進一步強化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一是加強黨的領導,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注重長周期、逆周期考核,加強對服務化解金融和實體經濟風險成效的評價。嚴格執行問責制度,同時堅持“三個區分開來”,落實盡職免責制度。二是積極加大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管理和處置力度,探索采取多種方式參與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并支持拓展咨詢顧問、受托處置資產等中間業務,探索發展輕資產業務經營模式。三是依法合規探索業務模式創新,允許通過過橋融資、共益債投資、夾層投資、階段性持股等方式實施紓困,豐富風險化解和救助紓困手段,更好滿足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大生產力布局調整需求,助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四是提高中長期負債資金占比,改善資產負債期限匹配程度。支持通過發行金融債、資產證券化產品、優先股、二級資本債、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等補充資金資本,同時依法依規進一步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五是持續完善監管制度體系,將制定或修訂出臺適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務和風險特點的機構管理、資本監管、資產分類等制度,并加強重點領域監管,不斷提升監管質效。
聚焦主責主業,提升化險紓困質效
近年來,中國東方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化解風險、平滑波動、修復信用、提升價值的逆周期調節作用。一是堅守傳統不良資產業務主陣地。持續發力金融不良資產收購處置,2017-2024年累計收購金融不良資產原值約1萬億元。積極參與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一地一策”“一行一策”設計風險化解方案。接受人民銀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發揮專業優勢提供盡職調查、清產核資、估值復核等服務,相關工作成果得到人民銀行和存保公司高度認可。二是深入開展企業紓困。積極開展破產重整和共益債投資,靈活運用債務重組、資產剝離、市場化債轉股等方式,助力問題企業紓困和企業兼并重組,服務央國企“兩非兩資”(非主業、非優勢資產、低效無效資產)及存量資產剝離盤活,資產負債結構優化等需求。充分發揮破產重整程序的司法拯救功能,聯合產業方共同出資約5億元,通過債權收購、債務重組、管理優化等“組合拳”,支持福建某水電企業涅槃重生。聯合國家能源集團、中國國新成立總規模100.2億元的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開展“兩非兩資”剝離處置和行業問題資產紓困盤活,支持國家能源集團開展新能源產業整合。截至2024年末,中國東方累計開展國央企及資產盤活業務近500億元,開展問題企業紓困業務超400億元,并成功入選國家發展改革委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支撐機構。積極參與房地產風險化解,綜合運用注入續建資金、并購標的股權、重整盤活、代管代建、封閉運營等多種措施,截至2024年末,中國東方累計投入資金近500億元,支持地方政府“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上海聚博作為國內首單在預重整階段提供共益債資金成功盤活的困境地產企業,被評為上海破產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三是當好培育新質生產力的耐心資本。立足功能定位,聚焦國家戰略導向,服務新質生產力和區域產業高質量發展,不斷加強對集成電路、新能源、高端制造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積極助力新質生產力企業實現價值修復,通過市場化債轉股、可轉債等多種方式,幫助“卡脖子”領域的產業鏈龍頭上市公司盤活資源、擴大產能。截至2024年末,累計實施債轉股項目57單,涉及投資額近300億元。其中,2024年新增股權投放服務新質生產力的比例高達八成,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
下一步,中國東方將以《意見》正式出臺為契機,全面加強學習宣貫,準確把握監管新要求,切實抓好落實落地。一是立足功能定位,做強做優不良資產收購處置業務,服務化解中小金融機構、房地產等領域風險。二是發揮風險化解和資產盤活處置專長,依法依規、穩妥有序開展問題企業紓困業務,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三是強化風險防控,全面加強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做優增量與盤活存量并重,牢牢守住風險底線。四是加快培育核心競爭力,加強主業能力建設,提高不良資產盡職調查、估值定價、存續期管理、重組增值運作、資產處置等能力,為金融強國建設、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