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興證券或公司,股票代碼601198.SH)是2008年經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批準,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東方)作為主要發起人發起設立的全國性綜合類證券公司,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是境內首家資產管理公司系上市證券公司。
公司注冊資本32.32億元,總部設在北京,目前在全國各地設有90余家分公司和證券營業部,擁有東興期貨有限責任公司、東興證券投資有限公司、東興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東興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東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家一級全資子公司。公司業務涵蓋財富管理業務、投資交易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期貨業務和其他業務等,協同股東業務優勢,形成了順逆周期雙輪驅動、境內境外協同聯動的綜合金融服務體系。
公司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秉承“誠信專業服務、合規穩健經營、守正創新發展、高效協作共贏”的價值觀,以“踐行擔當、服務實體、創造價值、實現自我、共創未來”為使命,努力打造品牌領先、特色鮮明、深受信賴的新時代金融服務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優化經營班子結構,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管理團隊,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現公開招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具體如下:
一、招聘崗位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一)崗位職責
1.在公司黨委領導下,牽頭負責大投行、大資管、大財富等業務條線,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執行落實公司決策部署。
2.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計劃安排,制定分管領域經營落實方案,推動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3.負責分管部門管理工作及所轄工作的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確保依法合規穩健經營。
4.負責做好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資格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共黨員優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證券、金融、法律、會計、投資類等經濟管理相關專業。
3.具有10年以上證券、銀行、保險、信托、期貨等相關金融行業工作經驗;擔任券商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3年,或擔任部門總經理不少于5年,或具有相當職務管理經驗;熟悉證券公司各項業務,對大投行、大資管、大財富等證券重點業務發展方向有獨到的見解。
4.具備良好的戰略思維和全局格局,對證券行業發展的現狀、趨勢及業務模式有深入見解,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影響力。
5.原則上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6.具備頭部券商(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的近三年證券公司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排名前十)相關履職經驗的優先考慮。
7.符合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條件。
8.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資格條件。
(三)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工作地點
北京市
二、任職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堅持踐行“合規、誠信、專業、穩健”行業文化核心價值觀,認同東興證券“誠信專業服務、合規穩健經營、守正創新發展、高效協作共贏”的企業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敢于擔當,作風正派。
3.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熟悉金融理論和證券業務,熟悉并遵守證券基金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具有與擬任崗位相適應的組織能力、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4.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個人品行及從業記錄,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合規從業。
5.具有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與調適能力強,能夠適應復雜工作環境。
6.符合履職回避要求。
(二)資格禁入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開除公職的,因違規違紀被原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5.存在《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入情形的,被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或其他監管機構限制準入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配偶移居國(境)外,或無配偶,子女全部移居國(境)外的;
8.具有其他不適合錄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分為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背景調查、外調考察、體檢和錄用等主要環節。本崗位招聘常態化開展,持續收取簡歷,并根據簡歷投遞數量和質量以及工作需要適時分批組織開展后續工作。
報名方式采用簡歷投遞報名,請登錄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聘門戶(https://dxzq.zhiye.com)進行注冊并投遞簡歷。或登錄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網,進入誠聘英才專欄,點擊進入招聘,在對應職位下進行在線申請。
四、注意事項
(一)簡歷一經投遞,不可修改。
(二)招聘期間,我公司將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應聘者聯系,請應聘人員確保簡歷中所填寫電話、郵件信息準確并保持暢通。
(三)應聘者應對申請資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我公司有權取消其應聘資格,解除相關協議約定,應聘者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后果。
(四)我公司有權根據崗位需要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調整、取消或終止個別崗位的招聘工作,并對我公司的招聘全流程享有最終解釋權。